2022年6月,經公開遴選,浙金信托成為精功集團破產重整服務信托的受托人,11月28日柯橋區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精功集團等九公司重整計劃(草案)》。該破產重整計劃引入“重整投資+服務信托”新模式,在重整核心資產的同時將剩余資產委托浙金信托設立浙金-精功集團破產重整服務信托,各債權人在獲得現金清償的基礎上以信托受益權獲得清償,大大提升企業破產重整的效率和清償率,有效化解該破產重整中的痛點難點。浙金信托將進一步完善與該項目配套的數字化解決方案,通過與法院相關系統的互聯互通,完善對委托人、債權人、受益人的全鏈路數字化管理,實現對項目全生命周期、資產全過程處置的精細化數字化管控。
精功集團破產重整服務信托是浙江省首單破產重整服務信托,也是浙金信托在特殊資產投資業務領域積極探索取得的重要成果。浙金信托自2019年開始特殊資產投資業務的嘗試,是行業內較早開展特殊資產信托業務的信托公司之一。經過近三年的努力,浙金信托形成了涵蓋不良債權收購處置、法拍資產聯合競拍投資、破產重整聯合投資、共益債投資、破產重整服務信托等特殊資產信托業務體系,不僅可為破產企業或困境企業重整或債務重組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信托,還可根據破產企業的實際需求在未來重整投資階段引進內外部資源進行整合,提供包括重整投資人的引進、重整投資配套資金支持、非核心資產處置建議等增值服務,能較好地保障債權人及重整企業的利益。
未來,浙江東方旗下浙金信托將繼續堅持回歸本源,深耕浙江,面向全國,持續深入對特殊資產行業的研究和實踐,積極開拓破產重整服務信托業務,以匠心精神不斷提升自身的綜合運營能力,在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助力區域風險化解方面作出更大貢獻。